招 标 编 号:**********
加 入 日 期:****.**.**
截 止 日 期:****.**.**
招 标 代 理:**********
地 区:四川省
内 容:
*************受************委托,对经 ***财政厅批准建设的“************药品检验仪器采购”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,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货物供应及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。
一、招标编号:*****************
二、资金来源:财政资金
三、招标内容和要求
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为十三个包件:
第一包 高效液相色谱仪(氨基酸分析)
第二包 高效液相色谱仪(数据库)
第三包 气相色谱仪
第四包 紫外分光光度计
第五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
第六包 全自动费休氏水分测定仪
第七包 抑菌圈自动测定仪
第八包 电子天平
第九包 自动氮测定仪
第十包 薄层扫描仪
第十一包 全自动溶出度测定仪
第十二包 不溶性微粒测定仪
第十三包 细菌内毒素测定仪
投标人可投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件,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。以上项目的技术、商务和服务要求见《招标文件》第五部分:“技术规格及要求”。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要求对本《招标文件》第五部分“招标货物一览表”所列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。
四、对投标人的要求
*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*、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∕或经销、安装此类设备的合法资格;
*、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(即生产厂家)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;
*、具有此类设备的销售业绩;
*、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、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;
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:
(*)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;
(*) 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;
(*) 税务登记证(国税、地税);
(*) 组织机构代码证;
(*) 业绩证明文件;
注:以上第(*)、(*)、(*)、(*)、项查验原件,并各收一张复印件(加盖公章);第(*)项为收一张原件。
五、招标文件从****年 *月*日起至*月*日止,每天(公休日除外)工作时间在***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,****************室出售,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***元/包(含电子版),邮购另加***元,售后不退。
六、投标文件应附有不低于*万元/包的投标保证金,可用现金交纳或按下列开户行、账号办理银行转账或汇款。投标保证金应于****年*月**日**:**点前到达下述账号为有效:
开户名称:*************
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人民中路支行
账 号:***************
七、投标截止时间:****年*月**日**:**时整(**时间)。
投标书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。
八、投递标书地点:***人民中路*段**号,*************二楼开标大厅。
九、开标时间和地点:****年*月**日**:**时整,*************二楼开标大厅。
十一、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招标代理机构:*************
通讯地址:***人民中路三段**号
邮政编码:******
电 话:(***)********
传 真:(***)********
联 系 人: 闵娜 何明建 邵奕
*************
二○○八年四月一日